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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陳綺梅

主的彰顯:我的承諾

我從幼稚園到六年級都在中華基督教會公理堂上學。到了六年級,我基本上承認自己是一個罪人,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,祂來拯救我們脫離罪的捆綁。我決定接受耶穌為我生命的主和救主。我十分歡欣喜樂,很快便想與人分享好消息。那年夏天,媽媽帶我去中國參加一個婚禮,我的一個舅舅對我開朗的舉止很好奇。我清楚記得,我向他背誦了《約翰福音》3章16節,並告訴他要好好反覆思想,接受基督,才能獲得永生和豐盛的生命。那時我只有12歲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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